规范母婴用品店特殊食品经营秩序 四川出台3年行动实施方案
2021-06-01 14:51 来源: 川观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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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3年的规范和提升行动,全省母婴店经营者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店面形象整体改善,规范经营水平显著提升……5月31日,记者从四川省市场监管局获悉,《四川省母婴用品店特殊食品规范经营行动实施方案》日前发布。方案提出,通过三年提升行动,达到日常监管、专项整治和教育宣传成效明显的目标,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9%;“诚信店”“示范店”引领效应积极显现,母婴店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特殊食品法律法规知识考试达标率95%以上;消费者信心和满意度明显提高,针对母婴店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投诉举报每年同比下降10%以上。

作为四川省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三年攻坚行动的重要内容,母婴用品店特殊食品安全关系着千家万户,其经营规范问题备受关注。实施方案从经营许可、经营产品和经营行为、专区专柜、卫生规范、特殊食品溯源、示范引领、监督执法、落实“四个责任”等8个方面明确提出了18条主要规范内容进一步强化标准规范、诚信建设、示范引领、执法监督和社会共治,充分调动全省母婴用品店及其行业组织参与规范经营行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指导督促其全面落实主体责任,提升规范经营水平。

严格许可管理、开展许可规范清理是下一步的规范重点。我省将对已经取得特殊食品经营许可的母婴店进行逐户复查、规范和清理,对经营条件不能维持许可审查要求的经营者,依法清理一批、规范一批、查处一批。要求母婴用品店不得经营未经注册(备案)的特殊食品,店内宣传资料、现场导购、网络页面广告不得存在误导消费、欺诈销售、虚假夸大宣传等内容。

特殊食品溯源是实施方案的一大亮点。方案明确,要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鼓励经营者建立特殊食品供货方资质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等票证以及特殊食品进货、销售记录的电子档案管理。加强溯源核查,按照《四川省婴幼儿配方乳粉溯源核查操作指南(试行)》,对婴配乳粉的标签标识、供货来源和质量安全等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追溯和核实查验。

方案注重示范引领,提出要创建“诚信店”“示范店”。以“四有四无”(有证、有票、有台账、有专区专柜,无假冒、无过期、无变质、无虚假宣传)为基础条件,以经营资质合法、经营产品合格、经营环境达标、产品陈列规范、索证索票齐全、人员培训到位等食品安全制度落实为基本标准,鼓励连锁经营企业和个体经营户积极参与行业协会“诚信店”“示范店”创建,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全省母婴店特殊食品规范经营水平整体提档升级。

方案还要求,要加强监督执法,通过开展飞行检查等,加大打击惩处力度,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同时,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地方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社会共治责任,完善激励和保护机制,畅通消费维权渠道,落实有奖举报制度,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调动公众广泛关注参与母婴店特殊食品规范经营行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根据实施方案,2021年6月到2021年8月为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9月到2022年6月为全面规范、引领示范阶段,2022年7月到2023年6月为协同推进、提档升级阶段,2023年7月到2023年12月为检查验收、总结提高阶段。

“开展母婴店特殊食品规范经营行动是促进经营者自律、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的有效途径。”省市场监管局特殊食品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母婴店数量多、销售散、规模小等特点,通过上门宣传、指导帮扶、监督检查等方式,督促指导辖区母婴店强化主体责任意识,落实各项经营自律制度。同时,注重挖掘行动中好的经验做法,以点带面,引导母婴店积极参与特殊食品规范经营“诚信店”“示范店”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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